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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金华市抓住四个方面创建文明城市

  浙江省金华市聚焦四个方面重点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,推动城市面貌明显改善,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。

  一、用机制作保障。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,书记、市长共同担任组长,推动3个区、80个市直部门、39个乡镇(街道)建立创建工作领导机构,“一把手”负总责,形成以“市委市政府为主导、区委区政府为主体、部门镇街负主责、社区干部群众为主力”的创建格局。出台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规划》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“双十”行动方案》和相关考核办法,制定38个配套文件,明确创建工作路线图、时间表、任务书、责任状。同时,市、区两级统筹落实创建经费,精准投放到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改善、文明社区创建、公益宣传、志愿服务等方面。市、区256个机关和企事业单位4万余名党员干部结对共建121个社区,进门入户发放文明创建宣传资料100余万份,共同开展文明示范社区创建。

  二、从改善环境来突破。开展城乡环境整治行动,包括城市环境、社区环境、小城镇环境、农村环境四项综合整治以及集贸(农贸)市场、餐饮行业、建筑工地、“停车难停车乱”、沿街立面市容市貌、犬类(畜、禽)管理六项专项整治。总结推广文明社区创建“八字经”(拆、整、划、补、疗、修、洗、建)、沿街店铺门前“五包”责任制(包卫生、包秩序、包绿化、包立面、包文明)、牛皮癣整治“四疗法”(火疗、水疗、涂疗、法疗)、环境治理“两定点、两面清”(停车泊位定点、垃圾桶定点,地面清垃圾清烟头、立面清“牛皮癣”“空中蜘蛛网”)等经验,城市环境面貌有效改善。

  三、以文明提升为重点。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十大提升行动,包括公益广告、文明校园、城市荣誉体系、信用城市、志愿服务、文明细胞、文明出行、公共文化设施、窗口服务和乡风文明建设。广泛开展立家训扬家风活动,58万余户家庭编立家训,累计发放“好家风信用贷”5861亿元,惠及54万户家庭。倡导文明出行,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5万余起,市区道路机动车、非机动车和行人守法率分别达到988%、919%、983%。推进道德模范、身边好人和系列最美人物评选表彰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,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养。构建以党员先锋志愿者为龙头,以“茶花姐妹”巾帼志愿者、“青春力量”青年志愿者和8890社会志愿联盟为骨干的“1+3”志愿服务体系,“志愿汇”注册志愿者达165万,其中活跃志愿者128万,开展志愿服务25万余次,服务时长534万余小时。

  四、以督查促落实。按照分类分档和项目化、个性化、过程化思路制定创建工作督查考评办法,对县(市、区)和市直部门考核全覆盖,严格执行“一票否决、一票否优”,引入创建“红黄榜”“骏马奖”“蜗牛牌”,营造“比学赶超”氛围。建立“151”为重点内容的督查工作机制(督查前形成一整套督查工作方案,督查中善用领导、媒体、社会、系统、信息化等5方面力量,督查后进行一次问题会商和工作交办),市四套班子领导带队督查解决问题1000余个,媒体监督曝光42期。自主研发“智慧创建”督考系统,把实地测评51个项目用信息化语言细化成1466个考评条目,实现创建工作网上督查、实时督查、全民督查,交办问题12万余个,满意率达92%。(摘自)